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没有办理注销,对业主的影响不是很大。对于这种情况,工商局能对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吊销收缴 营业执照 了。至于罚款,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