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开发商向户主完成交房手续后但是业主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话,是需要缴纳全部的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并非对于房主个人,而是对于整个小区进行服务的,不单单是房子的管理费用,还应当包括公用设施、治安、停车位、垃圾费等管理,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律上的责任,已经有所付出,所以不能因为少量的房子空置而拒绝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出现房子空置,主要原因还是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例如毛胚房的情况,是可以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物业费减免的,不过需要业主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一致才能有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