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房子给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女方了,男女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中心将房屋过户至女方的名下,因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交付原则是以过户为原则,意思就是说,你们必须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后,女方才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离婚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登记费8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元。 (四)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只要没过户,房子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人的名下。双方协商后办理过户手续,房子才算真正属于女方。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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