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都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因为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gs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有主动清算、行政清算以及破产清算等。 一、股份制公司清算需要那些条件 公司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二、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2、清算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4、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解散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三、股权转让是否清算 股权转让没有强制规定要财务审计或清算,但需要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内部通告。 当出现下列事由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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