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婚不到三个月就离婚,彩礼一般不能退还,但如果夫妻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则需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况包括已登记结婚并同居、未登记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未登记但同居期间生育、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及婚约期间死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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