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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同居应该怎样取证呢
释义
    非法同居的取证: 1.知道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 2.双方共同居住地村委会的证明;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1、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包括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同居者邻居的证言;
    2、证明双方没有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可以通过一方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等。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冯进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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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