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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送达问题怎样理解,有什么相关规定
释义
    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公司遗失劳动合同怎样处理,有什么相关规定
    给公司说明情况,最好与公司补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样方便得多;如公司不同意补签将公司保存的一份复印后盖上印章也可以。总之,与公司好好协商,相信公司会理解和提供帮助的。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解除劳动合同送达的方式是什么,是怎样解释的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也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送达应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都应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
    (1)、将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
    (2)、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将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3)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4)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3、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涉外仲裁送达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仲裁的送达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涉外仲裁送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仲裁的送达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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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1: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