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指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代理人的概念为可以代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作出民事行为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法定代理人则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一、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近亲属,要向检察院、公安以及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代表委托人行事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指的是委托人的父母、监护人、养父母以及有保护责任的机关或组织团体。近亲属是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或者兄弟姐妹。 二、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指定监护人有如下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纯利益合同是否有效? 纯利益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合同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根据法律规定,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合其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心理发展还不够成熟。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同意是指事前同意;追认是指事后追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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