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福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符合上诉三个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公租房。但是,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3、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