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答辩状怀疑单位做假证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仲裁答辩状怀疑单位做假证,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1、申请调查取证:根据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取证,以获取相关证据。如果对方做假证,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向其调取证据; 2、提起反诉:如果对方做假证影响了你的权益,你可以在仲裁过程中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举证反驳:如果你对对方做假证的证据存在异议,可以在仲裁过程中举证反驳,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证据是虚假的;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对如何处理对方做假证的情况不确定,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劳动仲裁的条件包括: 1、具有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法定资格:即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机构必须是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劳动仲裁机构; 2、符合仲裁争议的范围:仲裁争议必须是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保险、人事争议等;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仲裁申请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据材料; 4、申请期限内:仲裁申请必须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的将无法受理; 5、无诉讼程序或者已撤诉: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已撤诉的。 综上所述,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自己的证据充分、合法、有效,遵守仲裁程序,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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