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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中遇见伪证怎么办
释义
    1、遇到单位提供伪证时不用慌张,仔细分辨,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方面来考虑质证。
    2、质证时,不要简单的说不认可,不具有真实性等概括性的语言,要说明具体原因,最好能指出其一些不符合常理,不符合事实的,甚至矛盾的细节,必要的时候可以提供证据来支持,这样就引导了仲裁员的判案思路,限制了仲裁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有利于自己的主张被采信。
    3、单位提出的伪证主要是在现实中单位所持有,并且法律规定由单位提供的证据,比如工资表,考勤表,规章制度,违规违纪处罚等,劳动者在仲裁之前,最好是了解相关的证据知识和证据本身的一些常态属性,揣摩单位可能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证据,设计好预案。
    4、在仲裁和诉讼的举证过程中,不要过早暴露对自己有利的观点或者事实,要选择最好的时机,比如在开庭质证的时候加以充分说明。
    5、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一看到对方的伪证就害怕,其实对方的这种做法对自己来说是一件很有利的事,只要谨慎对待,指出伪证的问题所在,那么就预示着你的主张将得到支持。
    一、《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威胁他人作伪证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八条规定:
    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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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