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探视权的起诉状,与其它民事诉讼的诉状是一样的。行文的时候,题目写“民事起诉状”,接着,列明原告的身份信息,依次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住址,电话。然后另起一行,列明被告身份信息,和原告一样,依次写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住址,电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