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土地使用证过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楼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一、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请求继续使用土地及房屋。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但申请人需要订立合同,并依法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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