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影响。《公务员政审条件》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酒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正常情况不受影响。但有的行业如国家安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检察,法院,可能会受影响。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