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纠纷诉讼中员工如何举证呢? |
释义 | 举证责任一:存在劳动关系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 1、劳动合同; 2、工资条、工资单、工资发放存折; 3、社会保险凭证; 4、胸卡、门禁卡等。 举证责任二:被辞退的事实 在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想打赢辞退案件,还必须要证明单位确实辞退过员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只有证明了这两个事实,进一步的举证责任才会发生倒置,即由单位来说明辞退的理由,并予以举证证明其合法性,如果不然,才会发生单位败诉的后果。 可以证明辞退事实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 1、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这是最好的证据,但是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录音证据 万般无奈时,作为员工,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搜集证据。 3、工作交接单 特别提醒:需要原件,而且最好有公章,且能够体现是被单位辞退了的信息。 举证责任三: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 尽到以上两个举证责任的前提后,单位如果无法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将会被裁决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员工举证来证明补偿的年限(工作年限)以及补偿的基数,这里的补偿基数就是平均工资。 司法实践中,工作年限的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单。补偿的基数一般有工资条、工资折子、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没签合同怎么办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没签合同就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方式来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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