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行道未礼让行人处罚为记分和罚款。 人行道不礼让行人的处罚: 1、记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2、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礼让行人的情况判定如下: 1、当行人已经行走在斑马线上,未进入斑马线的前方车辆应提前减速,而在斑马线路口的车辆应停止驾驶,礼让行人通过; 2、车辆与行人同时并行的,应礼让行人一方。 一般会在城市主干道路口、红路灯人行道会安装礼让行人监控系统,通过电子抓拍技术,对没有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截图拍照,并发往交违章系统,通过交警进一步核实,将罚单或违章信息发给驾驶员,一般会罚款200并记3分处理,对于因没有礼让行人导致交通事故还要负主要责任,刑事处理。 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没有礼让行人,但是前方必然有车辆,所以一分钟后跑的最远距离是在前车后面。 礼让之后由于没有阻挡物,所以一分钟内加速之后最远距离仍然是前车后面,前车这两种情况下的移动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