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基金补偿女职工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以上享受3个月津贴;符合产假规定的女职工可获得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还有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 拓展延伸 购房日期已过,还能享受购房权益吗? 购房日期已过,一般情况下无法享受购房权益。购房权益通常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相关,如果在约定日期之前未完成购房手续,可能会失去购房权益。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以确定是否有可能恢复购房权益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保护您的权益。购房涉及重要的财产交易,请务必谨慎处理并依法行事。 结语 在购房权益问题上,一般情况下,购房日期已过后无法享受购房权益。具体情况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以确定是否有可能恢复购房权益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保护您的权益。购房涉及重要的财产交易,请务必谨慎处理并依法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