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往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从1998年底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在个人合理负担的基础上,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租住房贷款购买住房。 二、什么是住房补贴制度? 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在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市场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经济适用房、腾退的旧公有住房和商品房)时,均可规章申请住房补贴。 申请住房补贴的购房职工,应向所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和配偶住房状况等有关资料。 三、未达标住房职工补贴额如何计算 购房补贴的计算公式: 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薪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薪资为基础薪资、职务薪资、级别薪资和工龄薪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薪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 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 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