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结婚时间、离婚原因、子女状况; 3、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写明子女抚养情况包括抚养权归属、给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子女探视等; 5、写明财产明细,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