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结婚时间、离婚原因、子女状况;
    3、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写明子女抚养情况包括抚养权归属、给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子女探视等;
    5、写明财产明细,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6: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