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流程: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在依法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后,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先并在一起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这种刑期计算方法称为“先并后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