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武汉市的生育保险津贴? |
释义 | 武汉生育津贴领取金额与产假天数、单位缴费基数等因素有关,其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其计算公式是什么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具体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保费用计算的数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拥有单位的女职工才能购买生育保险,参保满一年后,在参保期内分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各项福利。 该内容由 马丽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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