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正常停工超过三个月,要暂停资本化。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千七百条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