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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我也请
释义
    在一审判决败诉后想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的目的是想改变一审判决,除一审判决本身有错误外,最好提交新的证据来证明一审判决有错误,才能获得二审改判。《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 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fa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我不服,要上诉,我的身份变了吗?
    在上诉的时候,当事人是不可以变更案由的。在诉讼案件中,案由指的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因此上诉的时候已经不涉及法律关系的变更和认定了,所以不可以进行案由的重新变更。其法律依据是二审法院的审理程序是对一审的实体及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式审查,它是一审程序的继续,不是新的诉讼程序,所以不能在二审程序当中直接变更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我想问一下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原告该怎么办
    不服一审判决如何上诉。需要写好上诉状,递交原审法官,凭上诉须知到中级法院缴纳上诉费,再通知一审法院移送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审上诉方没有新证据,也不认一审的判决,上诉方也不认被诉方的证据,怎么办?
    二审案件,无论是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都是可以向法院提交一审诉讼时没有的新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审胜诉,二审改判,再审驳回,怎么办?
    民事一审二审都败诉再审驳回,只能依法申请检察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刑事判决下来后,上诉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上诉后案件的胜率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民事诉讼一般分为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再次进行审理。二审裁判也是基于同一案件事实,只不过审理的结果可能与一审有些不同。改判的情况有两种:(一)“适用法律有错误。”(二)“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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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