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索赔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以下情形可以反索赔: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合同担保的反索赔以及其他的反索赔情形。一般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一、建筑工程承包人如何索赔可得利益 索赔可得利益是承包人的单方行为,必须依靠证据支持,故承包人必须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索赔可得利益,承包人至少应当证明二个事实:发包人违约行为和可得利益损失数额。对于违约行为,证据包括合同书、施工图纸、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签证等。对于损失数额,以约定计算法为主,如果无约定的,可以参照建筑企业的行业利润计算。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递交索赔资料。索赔不成功时,应当及时提起诉讼。 二、工期拖延索赔事项有哪些 工期拖延索赔事项如下: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 工期索赔注意事项: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 三、重新施工延误工期能否索赔 重新施工延误工期可以要求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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