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排期一般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仲裁庭裁决案件期限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复杂案件可延期15日,需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计算期限,增加、变更仲裁申请重新计算,合并处理从受理反申请之日重新计算,移送管辖从接受移送之日计算。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期限内,其他法律规定另行计算。 法律分析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排期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排期的审理时限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限在30天至90天之间,具体取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负荷、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复杂的劳动争议或需要进行调解等额外程序的情况下,审理时限可能会延长。劳动仲裁排期的审理时限的确切长度应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仲裁庭对案件的裁决应在45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最长延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限一般在30至90天之间,具体取决于工作负荷、案件复杂性和法律规定。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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