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审大队属于公安部门管理。 案审大队又叫案件审核大队,除了大队外也可另设中队,支队。 案审大队的职责: 一,改革完善层级监督制度。 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下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作出的重大执法决策和制定的执法规范性文件,应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接受审查。 三,改革完善审核监督机制。 四,改进案件审核模式。 五,改革完善个案监督机制。 六,全面推进办案质量终身制和错案责任问责制。 法律依据: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第九条案件审查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对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以及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 第十条职责范围: (一)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 (三)审理下级纪委上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五)审理下级纪委报来的备案案件; (六)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 (七)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八)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查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