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但是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备齐材料,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达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原告就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证书和资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如果该离婚诉讼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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