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是在哪里办? |
释义 | 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换领身份证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 二、是证件损坏或登记项目、相片无法辨认的; 三、是公民需要变更证件上登记项目内容; 四、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五、是自愿更换居民身份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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