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送的东西能否要回要分情况。如果要回已经赠送的东西,就要行使赠与人撤销权,其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赠送的东西已经转移权利的,赠与人是不能擅自撤销赠与行为的。此外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赠与事物,例如救灾、扶贫、助学等物资,这类赠与由于具有公益性质,赠与人也是不能随意取消赠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