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涉外离婚登记什么时间办理 |
释义 | 一、宿州涉外离婚登记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宿州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宿州涉外离婚登记受理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