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1年一般实际判刑时间不能确定,实际判刑时间取决于法院判决,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面的,可以适用减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适用假释附条件的释放; 2、减刑和假释都可以导致原判刑罚的消灭,但都要求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故判刑一点实际做几个月牢是不能确定的。 量刑处罚原则有哪些 量刑的处罚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犯罪分子的刑罚; 2、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