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依法招标的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 1、工程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 2、工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3、工程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招标代理机构的特点: 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致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了; 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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