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
释义 |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注意:燃油起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的方式来灭火,否则极易造成火势扩散。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应保护现场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其实是有利于事故处理的。因为公安交警大队在处理事故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此时就需要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要是无法认定责任,就只能推定。在推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