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第三种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予以删除。2021年开始,只有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无效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双方自始不具有因为结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效婚姻本质上是同居关系。关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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