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调解离婚需要三至六个月。 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调解的作用 1、法院调解离婚,若调解成功,双方不离婚或者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 2、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方才生效,在生效之前一方可以反悔,如此法院即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3、调解书具有法律拘束力和强制执行效力,若一方事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以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证明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上,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