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案处理能销案么 |
释义 | 一、另案处理能销案么 1、另案处理是不能销案的。另案处理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或者有其他的加重情节。 三、敲诈勒索罪能和解吗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实施了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在敲诈勒索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况下,被告人与被害人可以和解。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调解达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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