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人不在家不可以补办身份证。 办身份证需要下列材料: 1、基本材料:户口本、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交纳证件工本费; 4、数码照回执单。 5、照片:需要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