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个人立户条件是什么 1、一个人立户条件如下: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家庭分居的条件是,在真正的住房中有两个以上的自然房,并且独自居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