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的,股东权利如何确定? |
释义 |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风险提示: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出资人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如何处置? 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出资人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风险提示: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如何处置? 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风险提示: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以厂房出资,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需要转让。我国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一并转让该土地上的建筑物;转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所以以厂房出资,是必须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到该公司名下的。风险提示:出资的注意事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厂房出资,是否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 需要转让。我国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一并转让该土地上的建筑物;转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所以以厂房出资,是必须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到该公司名下的。风险提示:出资的注意事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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