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一、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可以继续申请用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是申请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还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首付六成(公积金组合贷款需首付七成);首套房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等第一套房结清之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的,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是第一套。 2、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的房产,不计算拥有的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根据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4、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6、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是: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二、上海买房社保有什么要求 上海买房的社保要求是购房者应为已婚人士;购房者在上海无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社保缴费63个月且累计满60个月,缴纳社保的5年中累计交满60个月即可。 上海本地户籍买房条件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户口本及结婚证可购买两套住房,单身人员凭户口本可购买一套住房。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买房政策如下: 一、商业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三、自己购买公积金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自己购买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