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有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一、破坏选举罪法院会判多久 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现行刑法对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况。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 三、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会有政治权利吗?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会有政治权利。只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才会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选举法》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