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被告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一、民事判决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1、民事判决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会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之后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一)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判决书生效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2、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3、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4、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该内容由 周宏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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