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时,若行为人投保过相应的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金。保险金的具体金额并不固定,取决于遭受人身损害之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