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够在一定程度内保障登记的权利人的利益,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后,未经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