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办理的时候需要带哪些东西 |
释义 | 结婚证办理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三张近期免冠二寸单人彩照、离婚证明(再婚当事人)、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因私人出境)、经公证的未婚证明(因私人出境回国定居)。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三张近期免冠二寸单人彩照三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婚姻登记处有宝利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明; 6、因私人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人出境回国定居的特殊证明:如果国外没有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持有经公证的未婚证明。 拓展延伸 准备结婚证申请材料时,首先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表以及两人的彩色照片等基本材料。如果其中一方为未成年人,则还需提供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果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则需提供有效的护照和签证等相关证件。此外,还需要提供两位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最后,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全后,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申请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准备申请材料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结语 结婚证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表以及两人的彩色照片等基本材料。如果其中一方为未成年人,则还需提供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果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则需提供有效的护照和签证等相关证件。此外,还需要提供两位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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