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均是华侨属于我国法院要受理的离婚范围吗 |
释义 | 夫妻均是华侨属于我国法院要受理的离婚范围,只要被告的住所地在我国法院。法律规定,如果原告当事人要对被告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只要夫妻一方的被告地在我国,那么我国法院就可以对离婚诉讼案件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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