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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解除权是否适用除斥期间
释义
    法律分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那么在这个法定期间届满时,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所约定的撤销权“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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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