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当事人可根据交易习惯等因素协商补充。如果仍无法确定,受损害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如果委托合同中已依法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如果合同未约定,当事人可协商补充或根据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如仍无法确定,受损害方可合理要求违约方承担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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