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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流安置房产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双流安置房产权: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征用房屋协议书)。拆迁安置房合同书。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征用土地赔偿清单、拆迁安置结算汇总清单)。拆迁安置登记证明书(产权登记证明书、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书)。购房发票、补差款发票。购房合同(超面积购买)。原拆迁房屋丈量图。拆迁房安置情况总说明等。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回迁安置房多少年产权
    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
    拆迁安置房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证,取得合法产权的,就是属于小产权房,被拆迁人要注意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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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