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人身权包括哪些部分 |
释义 |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一、教师的人身权包括哪些 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一)生命权 (二)身体权 (三)健康权 (四)姓名权 (五)名称权 (六)肖像权 (七)名誉权 (八)隐私权 (九)信用权 二、妇女人身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1)人身自由权。 (2)生命健康权。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另外,民法典针对拐卖、绑架、性骚扰、卖淫嫖娼等问题做出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为遏制这类丑恶的社会现象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1)禁止拐卖、绑架。 (2)禁止性骚扰。 (3)禁止卖淫、嫖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